【正文】

场景三现象:争议不休如何判定谁负全责?
“这应该是你全责。”驾驶福克斯的李女士在位于光华桥桥下的事故现场与王小姐正在“协商”。双方对于谁该负全责而争论不下。记者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故的发生,其实谁是全责是很明显的。
当时李女士驾驶的红色福克斯正在左转弯等待区,想利用红灯停车之际,让副驾驶座上的一名男士下车。而就在福克斯的副驾驶座上车门突然打开的时候,信号灯已变成绿灯,从后方要正常左转弯的王小姐刹车不急,左前保险杠撞上了正打开福克斯的车门。索性人还没出来,只是把车门撞废了。而此时,李女士认定,车门是在信号灯还没变化的情况下打开的,所以要认定王小姐为全责。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只能原地报警等待处理。
支招:先记录现场形态挪车后再报警
《办法》规定,“A车开关车门时与B车发生事故,A车全责。”这也是8类事故、43种情形里的一种“开关车门的”情形。显然,这个事故是驾驶红色福克斯的李女士全责。
在对于当事人司机争论谁该付全责的问题上,除了有《办法》明确规定的那些情形可以作为判定外。如果实在记不得,或者持续争议的话。我们自己也可以用其他办法解决。
北方驾校资深培训教师周水平告诉记者:“我们可以标画现场,保险公司都有免费发放的石笔或者粉笔,此时都能派上用场。可以用石笔把两辆车的八个车轱辘都标画上。要是没有笔或者不会标画,那么也可以拿出相机拍照,或者文字记录、录音等。前提是虽然有争议不能马上解决问题,但也一定要在记录完事故形态后迅速移车到安全地带,然后再报警等待警察解决争议。”
车模实拍



精彩测试


特色服务
车型导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