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持续上涨私车以车养车“卖身”赚油钱

[2007-11-26 0:37]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中国汽车网 编辑:王莹 字号设置:[ ]

【正文】

  [中国汽车网黑龙江讯] 最近笔者看到一则新闻提到在河南省郑州市,由于油价增长过快,一些车主打起了买车身广告的生意,笔者带着这个疑问,在哈尔滨街头走访一下,发现哈尔滨也存在这种现象。

  现状

  私家车“卖身”尚属私下行为

  在哈尔滨街头采访时,笔者注意到,来来往往的车流中偶尔也会有一些身披各种“广告装”的汽车在穿梭。看到一辆左右两侧印有某银行标志及服务电话的车,笔者趁着停车的机会与车主交谈了起来。“你这个广告是怎么做的?”“这是我们单位的,在车身上贴上单位的LOGO和电话之类,单位每个月就能给一定的补贴。”“那么,你去工商部门登记了没?”“没有,也不需要,这是自己的车,我有权处理吧。”

  笔者在随后采访的几位车主中发现,一些已涉足这种赚钱方式的私家车,目前还大都是与商家私下交易,或者为自己公司、单位发布广告,均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

  律师

  私自做“车身广告”违法

  针对私家车车主“出租”车身做广告的行为,笔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私家车车身做广告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擅自在车身和车牌照框上做广告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被查处和被投诉,将会遭到一定数额的罚款。而通过拥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向工商报批,并且审核通过,在交管规定尺寸内统一张贴的才是“私家车车身广告”,受法律保护。

  工商局

  需申请广告发布资质

  私家车做广告是否合法?笔者从哈尔滨市工商局的广告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如果私家车车主自己和商家谈广告,要在车管所备案后,再到工商部门登记,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后,才能允许私家车上路发布广告,避免出现“花花绿绿”的车身广告影响市容和交通环境。

  车管所

  私家车粘贴广告有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牌号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笔者从哈尔滨车管所了解到,私家车车身做广告时要遵守交管规定,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厢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而且不能改变车的主体颜色,所有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

  笔者还了解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应当向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如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登陆中国汽车网哈尔滨频道!

  咨询电话:13804581208 、0451-8852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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