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后受损车辆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2008-5-23 9:57] 作者:墨冰 来源:中国汽车网 编辑:墨冰 字号设置:[ ]

【正文】

 【中国汽车网黑龙江讯】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特大地震的影响之大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除了受灾极为严重的四川省外,其他包括重庆市、甘肃省等诸多省份都收到波及,都有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具体到车友而言,在自己的爱车在地震中受到损失后,是否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呢?笔者从各方了解到了部分信息。

以下是部分财产保险公司涉及到地震的条款:

    1.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修订版)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第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四条 本条款不适用于深圳市。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地震;

 

    2.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1/3页 <<   1  2  3   >

打印】 【手机发送】 【免责声明→论坛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