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正式实施

[2007-11-5 13:59] 作者: 来源:信息报 编辑:刘敬伟 字号设置:[ ]

【正文】

  11日1日起,随着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机动车号牌类型由原来的24种减为19种。成都外籍车今起申领号牌时,领取的号牌将不再是黑底白字,而变成了与市民车辆号牌一样的蓝底白字。

  取消外籍车黑色牌照

  黑色号牌的外籍车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在国内出现,车主都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外资独资企业,该类车辆初期在税收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政策。本次车牌新标准将该类黑色号牌取消,将外籍车号牌纳入普通公民车辆号牌管理体系,从外观、式样上进行了统一。但新标准的调整不包括使馆、领馆和港澳入出境车辆的号牌,使馆和领馆车辆使用号牌仍为黑底白字,上面标注红色的“使”字和白色框线的“领”字;港澳入出境车号牌同样是黑底白字,上面标注白色的“港”字和加了白色边框的“澳”字。

  据介绍,办理注册登记的外籍车从今日起开始核发蓝底白字的车辆号牌,之前已发放出去的黑色号牌不强制更换,可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更换蓝底白字号牌。已核发了黑色号牌、又不办理上述两类业务的外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原黑色号牌将自动注销。

  中型车改领大型车号牌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类型分类标准,凡是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机动车即为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洒水车、吸污车、水泥搅拌车、起重车及医疗车等为中型专项作业车。新标准实施前,上述中型车辆的号牌与小型车辆一样,都是蓝底白字;新标准实施后,上述中型车辆全部按新标准要求,核发大型汽车号牌。

  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了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载客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在今后办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车管部门将按照新的号牌标准换发大型汽车号牌。

  另据介绍,新标准实施后,中型载客汽车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对应的准驾记录仍为B1(中型客车),而不需驾驶人必须持有A1(大型客车)驾驶证;中型专项作业车无论是否悬挂大型车号牌,对应的准驾记录均为B2(大型货车)或旧驾照的B照(大型货车)。

  临牌细化成四种号牌

  新标准实施后,把临时行驶车号牌分为“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如在成都本地临时行驶的车辆)、“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如出市、出省临时行驶的车辆)、 “试验用机动车”(如厂家新研制、需要上路进行临时实验性行驶的车辆)和“特型机动车”(如大件运输时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超宽、超长大型车辆)4种,并且把临时行驶的有效期打印在号牌的正面,方便路面交警检查。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最长为30天。

  养路、过路费收费标准不变

  虽然新的号牌标准将中型车号牌纳入了大型车号牌的管理范围,但车辆的性质未发生变化,中型车在缴纳养路、过路费时,仍以车辆的座位数和吨位数来收费。

  本地的情况以昆明市车管所颁布的信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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