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0.4%的车辆不违章,究竟哪里不对了?
聚焦交强险

    引发讨论:2007年7月1日是交强险实施一周年的时候。在这一年里有许多人对交强险出台是否合法、保费是否偏高和无责也要赔付(在我国这还是第一次)的问题提出了质疑。
    质疑焦点:质疑一:在保监会看来,交强险是公益保险,不求盈利的。但在某些城市却先后出现了交强险的折扣优惠。
       质疑二:而理赔额度的限制,更让很多车主在投保交强险后,无奈的再次选择了商业保险。大家反复在思考交强险的作用到底多大?
       质疑三:交强险的费率制定,依据何来?没用车主参与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呢?
       质疑四:将车船税挂靠交强险,用意何为?是为了给交强险一个切实的身份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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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费浮动涉及5000多万“车主”

        交强险让科技抢了降价风头       
                      【我要参与意见

视频支持:魏平

保监会匆忙强推交强险为哪般?

  2007年7月1日是交强险实施一周年的时候。在这一年里有许多人对交强险出台是否合法、保费是否偏高和无责也要赔付(在我国这还是第一次)的问题提出了质疑。
  在这一周年之际,保监会传出对交强险的费率做调整,并于今年的7月1日正式实行。为此,保监会在6月15日,就这个问题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6月25日又组织了专家开座谈会。6月28日正式尘埃落定。
  但许多车友普遍认为,交强险费率过高,而且属于强买强卖。那么本着服务车主的公益保险,到底是不是真正保护了车主的利益呢?这半月以来,交强险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

本期视频直播主持:中国汽车网新闻中心编辑 麻玉秀
本期到场嘉宾: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 易宪容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刘家辉
中消协法律部主任 陈剑
中国消费者报消费指导部主任郝庆丰

  各方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 易宪容

嘉宾观点消费者消费得不明不白
刘永泰:北京市政协委员首先,交强险是一个好事,政府的目的和法律目的都是好的,但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呢?特别是交强险这个东西成了一个政府文件行政的规则的时候,
第二个,消费者交了钱以后怎么运作,需要一个透明的制度?
                   我要说两句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刘家辉

嘉宾观点费率浮动调整缺乏依据
刘永泰:北京市政协委员所以现在我们的交强险,实际上是一个不充分的保障规则。我们交的费用和商业保险来比是比较高的。但是我们获得的保障程度与国际的惯例相比,与中国的国情相比,都是比较低的。

                  
我要说两句
☆中消协法律部主任 陈剑

嘉宾观点听证程序不合法 难服众人
刘永泰:北京市政协委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审批的时候,应该征求到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要告知利害关系人享受到听证的权利。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必须要告知利害关系人的,但是我们都没有得到通知。
                    我要说两句

☆中国消费者报消费指导部主任郝庆丰

嘉宾观点无责赔付就在不合情理
刘永泰:北京市政协委员☆交强险推出来这么仓促,我们消费者不明白为什么? 第二个,交强险的费率合不合理还是个“迷”,故现在不应该执行。第三,它的相关规定,我觉得应该改,要在数据的依托下实行,总之要让我们消费者心服口服。
                  我要说两句
车主说法:

·交强险费率浮动要与违法行为挂钩 被质疑是陷阱
·交强险最高可打五折 “暴利说”再添新证?
·为免交强险中介费 孙勇三告保监会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经”是不是念歪了?
·交强险浮动费率有变相涨价之嫌
·交强险最高赔款额被指无效 律师称有新证据
·遭受公众质疑遭受公众质疑 交强险是暴利还是保障?
·费率降低条件"苛刻" 享受交强险优惠--难
                  【我要说两句】

 保监会声音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交强险费率浮动有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四)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五)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七)
                  我要说两句

  调查
1\您认为交强险对您有用吗?

没有
无所谓

查看结果

2\您认为7月1日以后调整的交强险费率合理吗?
合理
不合理
不清楚

查看结果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保监会                                    [我要说两句]

 主持人观点

                     商业车险不可丢
  虽然,必竟所有的开车人都希望自己“买得起车也用得起车”才好。但是,交强险如今已经成为我们每个开车人今后必须要买的一种车险,它的确增加了我们每一位开车人的出行成本。但是我们可千万不可因此而放弃商业车险。因为,交强险必竟还只是一种基本“保障”,尚不能完全解决一旦“出事”后所造成的损失。目前,我国的车主们还不得不考量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适当的为自己投保一份商业车险,因为,才能做到真正的“保险”。
   所以说,我们每年要缴纳的车险保费,定要因交强险出现而增加,但我们的出行保障却没有因交强险的出现而提高。在此,我们真心的希望和期盼:只需投保保费合理的交强险的那一天尽快到来。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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