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整治三无机动车 10天报废411辆
|
|
[2006-5-20 7:00] 作者: 张明泉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gongj 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
|
|
|
【正文】
|
|
无牌、无证、无检验合格标志的“三无”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昨日,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透露,全省自8号起展开“三无”机动车整治行动,进一步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
对驾驶“三无”车上路的,依法查扣车辆、实施处罚;对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依法吊销驾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假牌假证车的,依法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对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坚决予以处罚。
交警总队负责人特别强调,专项行动中查出无证驾驶者,一律处以治安拘留。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已查获“三无”机动车3414台,查获销毁上路报废车411辆。行动中,相继对634名无证驾驶人予以拘留。
责任编辑:纪纯
我来说两句
|
 
|
1
|
|
|
|
本文关键字: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