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 小轿车年税额增至420元

[2007-4-20 9:37] 作者:席韶阳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gongj 字号设置:[ ]

【正文】

  省地税局昨称,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出台,排量在1升以上、小于9人的小轿车,税额提高100元,为每辆一年420元;排量小于1升(含)的微型车每年则少缴20元,税额为300元。一辆摩托车每年的车船使用税税额为72元。

  明年起,车船使用税将在车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对于今年已经按老标准缴纳车船税的车主,明年购买交强险时将对今年已缴费用实行多退少补。





 

第1/1页 <<   1   >>

打印】 【手机发送】 【免责声明→论坛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