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车辆排放明年将实施国Ⅲ新标准

[2006-8-21 11:02]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tangjj 字号设置:[ ]

【正文】

  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就每台发动机而言,每实施一个新阶段排放标准,其单机污染物排放量就会降低30%以上。

  记者从此间举行的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获悉,到2010年,我国生产汽车的排放控制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有望由2000年的8年缩短到5年。

  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按计划实施这两项标准,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并将进一步推动技术升级。

  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相当于欧洲1号和欧洲2号排放法规的国家第一、二阶段轻型汽车和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使我国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水平向前推进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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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Ⅲ标准有两大好处

  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

  二是可以加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OBD系统是监测机动车与排放有关的零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并及时对故障发出警报的环保专用装置。主要监测包括三元净化器效率降低、失火和氧传感器失效等。所以加装OBD系统的国Ⅲ车辆,可以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和污染超标的情况,并警告司机尽快进行维修,同时有利于维修企业对车辆故障的诊断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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