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要年审 先缴养路费

[2007-11-27 10:09]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生活日报 编辑:隗宏芬 字号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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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没有缴纳养路费的,将被拒绝年审。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交通局了解到,公路和交通部门在济南全市范围内11个车辆年审点设置缴费窗口,因未缴养路费被拒绝年审的可以现场办理补缴手续。

  据介绍,此前车辆年审时并不需要提供养路费缴费证明。但从本月月底起,车主在进行车辆年审时必须提供养路费缴费证明,否则将不能进行车辆年审。与此同时,济南市(包括区县)共将新增11个“公路养路费征收服务窗口”,这些窗口随同11个审车点设置,将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的汽车养路费咨询、缴纳服务,有车族缴纳汽车养路费也有了新途径。

  此前为方便广大车主缴纳汽车养路费,交通部门在全市设置汽车养路费征收大厅9处,并借助银行的营业网点,开设了21家汽车养路费缴费网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延伸汽车养路费征收服务,经济南市公路管理局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的11处机动车年审检测线,增设“公路养路费征收服务窗口”,为车主提供汽车养路费业务咨询、办理养路费缴纳等服务,给全市的养路费缴费义务人提供车辆“一站式”服务,尤其是在办理车辆年审时为未缴、漏缴养路费的车辆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缴费服务。

  目前,这11个新增加缴费点正在调整网络,部分已经开始运行。到本月底前,11个新增加缴费点将正式运行,因未缴费被拒绝审车的可以现场补缴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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