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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烟台市政府批准,朝阳街3月24日正式成为“步行街”,在南北两头和中段的东西小巷交汇处都设置了“步行街”标志。虽然过去了一个多月,但日前记者调查了解到,自行车、摩托车、面包车、轿车等车辆依旧进出,甚至停放在朝阳街上,排起了长龙。
4月2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步行街北出口(入口)看到,许多载有货物的机动三轮车驶进朝阳街,不仅对旁边竖起的“步行街”标志熟视无睹,而且差点撞到前面的行人,让人为之捏了一把汗。记者沿步行街往南走,发现很多店铺前停放了轿车、面包车,有的四五辆排在一起,将原本不足10米宽的街道变得更为狭窄,还有不少轿车迎面而来,加上后面车辆的摁笛声,许多行人不得不疾步而走,少了步行街散步的悠闲。
“这儿天天有车进进出出的,根本没人管。”步行街中段的一位摆摊的师傅告诉记者,成天不得不闻汽车排放的废气,十分让人懊恼。记者注意到,很多车都是从旁边东西向的胡同开进来的,胡同内垃圾成堆,还停放了几辆面包车。记者统计了一下,由南向北短短几百米的街道,仅轿车和面包车就停了23辆,期间还有一些轿车开进来。
朝阳街南接北马路的地方,虽然遭破坏的石墩已被重新安置好,但石墩前5辆轿车和面包车一字排开,给市民进出造成了不便,只能在车之间的夹隙中挤过去,一些摩托车也和行人“抢道”驶入步行街。
据烟台市交警一大队宣传股的王股长介绍,在步行街停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由交警给车主下达处罚通知书,然后给违法停车的车辆拍照,限令车主在半个月内到交警部门缴纳100元的罚款,逾期不缴的对其作出扣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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