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济南公交排放污染物进行抽检

[2008-7-22 9:04] 作者:王海涛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赵小静 字号设置:[ ]

【正文】

  为有效控制公交车排放污染物总量,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自2008年8月1日起,济南市环保局对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营运车辆排放污染物情况进行专项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公交车必须限期治理,复测仍不合格的将禁止上路经营。

  济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给“绿色奥运”和“绿色全运”奠定良好基础,此次公交车抽检以主要线路和营运时间较长、车况差、群众举报冒黑烟的公交车辆为重点,在停放地进行集中检测,抽检数量不低于该公司保有量的85%。对经检测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依法下达《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决定书》;对在规定时间内复测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复测的车辆,依法下达《禁止上路决定书》,并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禁止上路营运。

  济南市环保局同时要求,公交总公司要加强对各公交运营单位的管理,加强对燃油品质的管理,加快老旧车辆的更新换代,严格落实公交车尾气排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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