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传递(深圳站)部分道路临时禁止通行

[2008-5-5 10:24] 作者: 来源:晶报 编辑:张燕青 字号设置:[ ]

【正文】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深圳站)定于2008年5月8日在我市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奥运火炬传递行经道路实施临时禁止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当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火炬接力传递行经地点前后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的限制措施,具体时间、路段如下:

    (一)7∶00至8∶30,福中三路(益田路口至金田路口)双方向;

    (二)8∶00至8∶30,益田路(深南益田立交至福中三路口)双方向;

    (三)8∶00至10∶40,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益田立交至深南南海立交)东往西方向;

    (四)10∶40至12∶00,南海大道(深南南海立交至创业路口)双方向;

    (五)11∶00至12∶00,创业路(南海大道口至后海大道口)双方向;

    (六)11∶00至12∶00,后海大道(创业路口至滨海大道辅道口)双方向;

    (七)11∶00至12∶00,滨海大道辅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海后海滨立交)西往东方向;

    (八)11∶00至12∶00,后海滨路(滨海后海滨立交至海德三路口)双方向;

    (九)11∶00至12∶00,海德三路(后海滨路口至海德四路口)双方向;

    (十)11∶00至13∶30,海德四路(海德三路口至文心五路口)双方向;

    (十一)12∶30至13∶30,文心五路(海德四路口至滨海大道辅道口)双方向;

    (十二)13∶00至18∶00,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文心五路口至滨河宝安立交)西往东方向;

    (十三)16∶30至18∶00,宝安南路(滨河宝安立交至深南路口)双方向;

    (十四)17∶00至18∶00,深南路(宝安路口至上步路口)双方向;

    (十五)17∶00至18∶30,上步路(深南路口至笋岗路口)双方向;

    (十六)17∶30至19∶30,笋岗路(上步路口至黄木岗立交)双方向。
 二、沿线道路公交站点在交通限制时段内临时取消。

    三、沿线道路支路口、停车场出入口在交通限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四、在交通限制时段内,沿线道路禁止停车;市体育中心、福中三路(金田路口至益田路口)、市民中心广场、红树林公园内禁止停放车辆,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各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并提前清理场地。

    五、沿线道路在交通限制时段内,停止各种占道施工,并提前恢复好路面。

    六、封闭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益田立交至深南南海立交)东往西方向期间,机动车、非机动车可以绕道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通行;封闭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文心五路口至滨河宝安立交)西往东方向期间,机动车、非机动车可以绕道深南路-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通行。

    七、对沿线道路受影响的单位、住宅区和市民,请提前自行做好调节。

    八、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时间可能会临时调整,请广大驾驶员、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公安民警的指挥。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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