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车主超额投保

[2007-11-6 9:57]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新闻晚报 编辑:马辉 字号设置:[ ]

【正文】

  吴先生2006年5月买的车,购车的同时按25万元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了车损险。今年续保时工作人员让吴先生还是按照25万元的保额投保。

  今年7月,吴先生的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吴先生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告诉他只能按照车辆当时的实际价值18.4万元进行赔偿。吴先生不明白了,明明是按照25万元保额投保的,怎么只能按照18.4万元理赔,多缴的保费岂不是浪费了吗?招数

  车险销售人在推销保险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如在投保车损险或盗抢险时,将车辆的购置价定高,以多收保费。伤害

  车主超额投保多缴了保费,而多缴的保费并不会为车主带来更多的保障。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解决方案

  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根据车辆价值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自己投保的金额,以免多花了钱还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而作为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告知投保人,不要超额投保。

  当然在投保时车主也不要为了减少保费,而选择不足额投保。因为在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下,万一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将无法得到全额的保障。所以投保时,在保险金额上车主要做到既不超额投保,又要足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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