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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在被保监会以其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受理之后,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撤销保监会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将在7日内答复是否受理。从去年7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是我国正式推行的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但实施不足一年,却接连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讨伐。一时间,交强险存在的合理性遭到了各方的质疑。年400亿的利润在保障谁的利益?交强险对消费者而言是保障,还是负担呢?

资料图片(新华社)
源起:律师叫板保监会:交强险每年400亿暴利
交强险有着全国统一的费率和责任限额,并确立了“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按照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该条例的费率表显示,交强险的费率为120元~5660元,平均在1000元以上。
孙勇认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5月8日,孙勇又将矛头指向交强险“中介代理制度”,请求保监会撤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即“保险公司应选择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手续费比例每单不得高于4%;中介业务手续费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支付。”
孙勇认为,据此规定,如果按交强险每年保费收入800亿元计算,每年从中提取的中介手续费就在32亿元以上。这还是保守数字,如果按最新机动车保有量1.48亿辆计算,中介手续费应该在40亿元以上。“可是据我估算,每年用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尚不到40亿元,中介手续费竟与医疗费赔偿相当!而且据我调查发现,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有的代理人一人就占有交强险保费十多万元。显然,保费收入的分配使用是极不公平的,这是在蚕食鲸吞老百姓的救命钱。” 孙勇说。
他表示,作为强制保险的交强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根本不需要采用中介代理制度。
“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有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作为依托,保险公司只需坐等顾客上门购买即可,完全不需要像商业保险那样使用中介代理制度,来争夺客户资源。”孙勇说。
他因此认定,由于交强险存在“暴利”,围绕这块“肥肉”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点击详细】
保监会回应:暴利只是猜测
对于这场声势浩大的车主质疑,在事件前夕一直保持沉默的保监会终于坐不住了,于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由交强险暴利为导火线的车主质疑进行回应:交强险的经营还没满一个业务年度,全面的经营数据还没有出来之前,保监会也不知道是亏损还是赢利。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表示,今年7月1日以后,中国保监会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交强险业务赢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保监会应该对交强险的费率体系详细披露,包括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经营成本、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所占比重等。只有这样车主才能明白交强险保费的具体去向,“如果届时只公布一个赢利或亏损数据,是不可信的。” 【点击详细】
媒体声音:"交强险"与车主争利行为不可取
很明显,这个由政府强行推行的政策是公益性质,在私车保有量剧增的今天,社会希望通过强制上保险来缓解由交通事故带来的赔偿纠纷。但保险本身就属于商业行为,因此,出台这项“强制性质的商业行为”前,有关部门就表示该保险的目的是公益性质,不能以盈利为发展导向。【点击详细】
教授坦言:称交强险400亿暴利缺乏根据
时隔数月,庹教授向新民网给出了另一种算法。“我去年的估算不够准确。”他说,由于车险赔付存在滞后性,一些责任发生后还未来得及赔款,计算利润时,首先要去除1.2亿保险金的50%,即6000万作的责任准备金,然后去除一定比例的赔款准备金,再减去24%的管理和营销费用,5.5%的税费做出等。这样比去年的首次估算的利润低不少。【点击详细】
声讨声浪::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还指出,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监管部门和公众都处于信息劣势,因而无法保证保险公司、政府、车主、第三者的利益达到平衡。他认为,作为强制性保险,交强险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讨论,监管方应该将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及实施情况公开透明化,以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掏钱,实实在在受益……【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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