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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的消息算起,这项与汽车消费紧密挂钩的所谓汽车“三包”规定,在近三年时间里就一直处于“专家研讨和修订”的阶段。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由于多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在出台实施后可能将面临诸多“技术性难题”,有关部门正酝酿出台一部《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来替代汽车“三包”规定。
■专家透露:“三包”修订已暂停
“围绕着汽车‘三包’规定(草案)的例行研讨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基本上就已经暂停,至于何时重启相关研讨工作,目前还不得而知,”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位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以后可能就不会有汽车‘三包’的说法了,取而代之的将是由国务院颁发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
据悉,该负责人所在的专业委员会曾应邀参与了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多次研讨工作,尤其是《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草案)》等产品质量法规的起草工作。
“为了增加《条例》出台后的可操作性,专门针对汽车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也会有,以便与原汽车‘三包’规定对接。”据该人士透露,《条例》出台前的各项“课题研究”已经展开。
就“三包”修订工作是否全面暂停,以及《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出台的准备情况,记者上周多次致电负责制定汽车“三包”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询问。由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并未就相关消息得到上述部门的明确答复。不过在今年1月召开的一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内部研讨会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曾透露,汽车“三包”征求意见和修订已经接近尾声,不久将择机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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