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车却是二手货 消费者告"马六"

[2006-11-30 9:18] 作者:革继胜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编辑:wangxin 字号设置:[ ]

【正文】

  花23.18万元购买的马自达6“新车”,却是有过两次维修记录的“旧车”。昨天(11月29日),王女士起诉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的案件,成为北京市消协首次公开支持的汽车消费诉讼案件。

  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她在北京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购买“马6”轿车一部,行驶到1万公里时在另外一家4S店修车才发现,她购买的这辆新车早在今年2月份就有了两次维修记录,车的左右前门、保险杠面罩、大灯等数处被维修过。

  事后,王女士就此与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交涉时,对方却表示“当时就告诉过你这辆车修过,所以才便宜了8000元”。

  王女士的代理诉讼律师邱宝昌表示,从目前获得的证据来看,北京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刻意隐瞒诉争车辆经过维修的事实,未履行告知的义务,构成了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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