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故报警请按1;拥堵报警请按2 ;路况信息请按3 ;拖车查询请按4 ;路况反映请按5 ;投诉报警请按6 ;咨询服务请按7; 机动车相关业务请按1;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请按1 ;机动车变更登记请按2 ;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车架的请按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变更登记请按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入本市变更登记请按3;机动车两人共同所有将登记变更为其他姓名的请按4;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姓名、联系方式变更的请按5;更换机动车发动机的请按6;机动车所有人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请按7;申请营运机动车与非营运机动车转换的请按8。
机动车转移登记请按 3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转移登记请按1;机动车所有权在本市内转移或转出本市的请按2 ;机动车抵押登记请按 4; 机动车抵押登记请按1;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请按2;机动车注销登记请按 5 3;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请按6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请按 1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请按 2;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请按3;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请按7 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请按1;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请按 2;本市机动车委托外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请按 3;外省市机动车委托本市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请按 4;机动车停驶、复驶、更正业务请按 8;
机动车停复驶业务请按1;机动车登记内容更正请按2;驾驶员相关业务请按2 ;初学驾驶员管理请按1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请按 1;咨询参加法规培训的相关手续请按2;查询法规培训内容与考试请按3; 驾驶证变更请按2;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请按 1;申请人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请按2;驾驶人信息变化或驾驶证损毁换证请按 3; 换领驾驶证请按3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请按1;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请按 2;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请按 3;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请按4;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请按 4 1;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请按 5 1;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及审验请按 6 1; 满12分驾驶人培训考试请按7 1;
交通事故咨询请按3;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请按0, 当事人事后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请按1 1;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请按2 1; 当事人遇到哪些情形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请按3 1;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请按4 1;交管部门应在多长时间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按5 1; 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请按6 1;
交通事故调解请按7 ;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请按1;交管部门在多长时间内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请按2; 伤残评定须知请按8 1;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请按9 1;
车辆限制通行情况请按4 ;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及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升的小轿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1;黄标车禁限范围请按2;空驶出租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3;大型客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4;摩托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5;货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6;外埠货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请按7 ;
通行证办理请按5 办理《外埠客运证》请按1;办理长期《进京通行证》请按2;办理临时《进京通行证》请按3 1;
施工占路审批请按6 ;办理挖掘道路、占用道路堆物作业请按1;办理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请按2;办理绿化及其它道路附属设施养护作业请按3;办理在道路两侧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所请按4 1;交通设施咨询7 ;交通设施理赔咨询请按1;申请单位标识牌咨询请按2;道路施工办理咨询请按3 1;
申请行政复议请按8 1 1;电话查询请按9 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请按1;各交通支大队对外办公电话请按2;
满十二分机动车驾驶人学习考试地点及电话请按3;远郊区县考试工作站电话请按4 1。
车模实拍



精彩测试


特色服务
车型导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