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酝酿调整[图]

[2008-1-15 10:29] 作者:蓝朝晖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王欣 字号设置:[ ]

【正文】

  进口授权属垄断 

  2005年开始实施的《办法》一直没有在行业内掀起太大的波澜,直到2007年1月1日,《办法》给了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最后期限,才把一直从事汽车进口的各类公司逼上了绝路。 

  《办法》赋予进口汽车总代理主宰市场的权力。总代理按照其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使一批进口汽车经销商退出市场,剩下的或者按照总代理的要求建立4S店,或者在权限不断被剥夺的情况下,逐渐变成地位更低的二级分销商。 

  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总经理丁宏祥认为,跨国汽车公司通过《办法》获得总经销商的授权以后,在货源、渠道、价格上逐步主导了中国进口汽车市场。 

  张超则表示,经销权集中到厂商手中后,形成了厂家利用授权经营和4S店销售模式等,对汽车销售环节进行垄断。而《办法》的实施助推了这种垄断行为。 

  据张超介绍,去年部分进口车价格在国产车大幅降价、人民币较快升值的环境下逆市上涨,与《办法》的实施有直接关系。《办法》实施后,贸易商要听命于代理商,而代理商实际上是外国汽车巨头的“买办”。垄断限制了竞争,减少了竞争压力的进口车价格上涨就不足为奇了。为此最终受伤的已不仅仅是经销商,也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汽车厂家支配市场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自《办法》实施以来,本应受市场调节的厂商关系,现在变成了厂家全权做主的一边倒关系。这使得本就在生产环节处于强势地位的跨国汽车企业更加从容全面地控制流通环节。“将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也许将会使得经销商反对品牌销售模式的声音再度增强,《办法》随之也将迎来变革。”有业内人士分析说。 

  多方博弈市场洗牌 

  张超认为,“目前,关于如何修改《办法》的建议多种多样,去年已有经销商代表在‘两会’上提出修改意见,应通过制订新的政策来弱化外资对进口车市场的垄断。”张超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尽管4S模式遭到质疑,但此次《办法》的调整方向依然不会取消4S店,政策会向经销商倾斜,制定一些配套细则或措施,对行业发展进行再次引导,以缓和产销两方日益激烈的矛盾。“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今年一季度将会出具第一个报告初稿。目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已经开始着手对《办法》的实施进行调查。”该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4S店经过几年的膨胀后,近期厂家也纷纷宣布收网,4S店的扩张速度已经开始趋缓。汽车市场洗牌的时代已经来临。“让经销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赋予经销商更多的权力和灵活性,在厂商和经销商平等的话语权中,消费者也会受益匪浅。”张超说。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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