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车辆购置税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车辆购置税征集处获悉,根据办法,原则上两种情况可以退税,而且简化了留学人员归国购买免税车辆的手续。
两种情况可以退税
昨天,市车购税征集处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办法》第22条对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准予退税的情况做了详细说明,有两种情况可以退税: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二是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注册的。
“原则上只有这两种情况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在办理手续时,还没有上牌照的车辆要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和发票、完税证明,已经上了牌照的车辆除了上面的文件,还需要提供车管部门开具的注销证明。”
未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先征后退
“《办法》规定,对纳税人购置的还没有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采取先征税后退税的办法,也就是说,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纳税人应先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总局免税图册或免税文件后,再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或被批准的免税车辆。纳税人如果认为车辆需要免税,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此前应该缴纳车购税,待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再由税务部门退还税款。“符合免税条件的一般都是特殊行业特殊用途的车辆,比如环卫部门的垃圾车、洒水车等等。”
“海归”买免税车可直接办理
根据《车辆购置税管理办法》,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来华定居的专家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此次《办法》还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不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车辆购置税管理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