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对一些汽车厂商的汽车随车文件进行点评后,认为包括福特汽车(中国)公司、南京菲亚特汽车公司在内的几家公司的随车文件中的一些条款显失公平,与法规相违背,并向这些公司发出“劝谕改正函”,要求厂商对随车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以保护消费者利益。
在中消协的劝谕函后,南京菲亚特高层领导立即召集全部有关人员,逐一检查,逐一整改。苏同昌总经理说:“消费者就是南京菲亚特的上帝,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每一个南京菲亚特人的职责。”南京菲亚特再次对全部文件进行了检查,逐一条款,逐一文件进行检查和校对,严格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前提,进行细致的整改。同时,商务部总经理孙勇就此次事情,对全部有关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教育,并且对有关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更加合理的调整,以确保高质、高效对消费者服务。南京菲亚特对全系列产品提供了新版《保修及服务手册》。同时,对派力奥使用说明书中的“本解释权属南京菲亚特”条款,做出了删改。对消费者保修条款中的汽车维修范围也进行了调整,不再限定只能在授权维修中心修理或保养方能保修。
孙勇感慨地对记者说:“中消协的劝谕,确实对我们是一次非常及时的提醒。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能仅仅停留在产品本身质量和售后服务上,亦在很多很多的细节上。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是我们南京菲亚特必须做到的事情,我真心感谢中消协的劝谕,并代表全体南京菲亚特员工向全体消费者表示:用户第一永远是我们最高的工作指导原则。”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对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汽车随车文件的点评工作表示欢迎,对于消协给他们提出的意见和指正表示诚挚的感谢。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在近日得到消协意见后立即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且将相关修改方案提交给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具体说明如下:
一、对于中消协提出的第一条疑义:随车文件原文“虽然我们已经尽最大可能使本手册的说明完整、内容正确,可能对于任何说明有所不尽或语义模糊之处,我们将不负任何责任”,经查,此条款仅存在于进口福特蒙迪欧的随车文件当中。该车已于2003年初起不再在中国市场销售。目前销售的蒙迪欧产品的随车文件中已经取消了这一条款。
二、对于中消协提出的第二条疑义:随车文件原文“本手册说明蒙迪欧全车系的所有配备和功能,因此其中部分内容可能不适用您的汽车”。我们将按照消协的建议,在新出版的随车文件取消这些文字。
三、对于中消协提出的第三条疑义:随车文件原文“未标明出版日期”,我们将在新出版的随车文件中依据有关规定加印出版日期。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表示,中消协的这次点评活动强调的是公平交易的法律原则,体现了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而这也是福特汽车所一贯追求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这一目标推广我们的业务。因为只有这样,消费者才是最终的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