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月15日是广州“的士”开征燃油附加费的第一天,“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让不少出租车司机明显感觉到生意不如从前了,特别是短途生意。1元钱燃油附加费“吓跑”了一些短途客。“的士”司机林先生说,每次搭乘出租要多付一元钱,对索要发票的乘客来说,大都不太介意,但短途的乘客却很计较。一些司机过去在早上上班高峰期至少可以拉3趟短途客,但11月15日早上却只做成1趟短途生意,这些短途客多数还是在“不知情”或者“误认为起步价内无需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搭乘“的士”的,他们给完钱就表示“以后去比较近的地方不打算打车了”。对此,不少司机表示,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本来是件好事,但因此而缺少了短途客就不划算了。
当地媒体记者给“的士”司机算了一笔账:没收1元燃油附加费之前,每天大概能接上30车次或者再多一点的乘客,一个月可以多收900多元,但是昨天起码少了一成的短途乘客,即少了三个车次。如果每次都不跳表只要7元,那就是少了21元,而实际多收了27元的燃油附加费,一天下来,也就是多收了6元,一个月也就是多了180元。实际上,能收8元、9元、10元的乘客都少了,这样算下来,每天收入跟以往几乎打平,甚至还有少收的可能。这样,还不如不收这1元燃油附加费,而多几个乘客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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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机反映,这多收的一元钱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有人不肯给,另一方面,虽然很多市民给了1元钱,却因发票上只有9角金额,以为是司机随便拿别的发票来糊弄,从而引起误解。有的市民甚至因为司机不肯退钱而不下车。因此,司机们希望能在起表价上多加一元。
燃油附加费开征的第一天,市民对此反应不一。周小姐表示,自己平时都是坐公交车,除非很赶时间才会“打的”。短途“打的”不划算,现在又多加了一元,以后短途可能会选择坐“摩的”。曾先生则说,能够理解高油价下出租车司机“钱难赚”,如果“打的”会主动多付一元。关于“燃油附加费收到何时”的问题,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是临时措施,绝对不会一收就三年五年。如果成品油价格长期保持高位,不排除调整出租车基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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